关于开展2023-2024第一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蔣锦健 时间:2023-08-26 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的统一部署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检查要求

(一)、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检查标准,开展 “先排查、后开放”的要求,在开学前后组织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对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到位。

(二)、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规范处置、高温高压容器的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齐全可用、以及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台账落实情况;同时,做好环境卫生,完善规章条例,维护设备设施等,特别是假期间有无随意改变消防通道和遮挡消防设施,防止消防设施缺失等情况发生。

(三)、上半年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回头看。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各学院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2023826-915日;即日起,学校也将开展现场检查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危化品中转间、危废暂存间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实验室,并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以学院为单位请于9月15日前签字盖章后递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科3212室,电子搞发至邮箱478432706@qq.com

(三)各学院积极完成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的相关通知要求、管理要求。《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省检查通知文件、最新的《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文件及附件,均已上传,请遵照执行。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08.26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215009   Copyright ©2019 苏州科技大学.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