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蔣锦健 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各学院(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情况,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采购(特别是互联网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档案建设情况。

(五)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科研单位)实验室相关单位依据《项目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我校4月份开展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拟于525-26日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省检查组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环节。检查组于620日之前择时完成现场检查,检查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高校下达《2023年江苏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有关高校对照问题汇总表,逐项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1月内加盖学校公章的整改报告并上报。

请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师生们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时刻紧绷实验室安全弦,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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