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及通宵科研实验加强管理的通知
作者:蔣锦健 时间:2022-10-0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科研实验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及通宵科研实验加强管理的通知如下。
1.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及通宵科研实验,指导教师提出申请,交各二级单位相关领导审批并备案。获批后,方可进行相关实验。
2.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及通宵科研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场,直至实验结束。
3.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实验场所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5.对未经审批,隐瞒或擅自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及通宵科研实验者,将予以从重处罚,并问责实验室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