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蔣锦健 时间:2022-09-0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相关要求: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我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 ,本年度统计工作的报表表样、检测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下载。
1、各学院填写实验室数据基表三至基表七,请先仔细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按要求填写实验室数据表。相关省教育厅通知、填报说明、填报数据字典、填报表格等文件表格详见实验室工作群;另外:天平学院实验室数据只填基表四至基表七,也请统计,分开填报。
2、数据基表统计时间为:20210901-20220831,其中基表一和基表二由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生成,请检查实验室名称是否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名称相一致;基表三包含了学校的所有4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请各相关实验室填写自己实验室的精密仪器使用情况表;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中,如果不同专业相同的教学实验项目请合并填报;基表七中实验室用房面积,请核实学校房屋系统中的实验室面积。
二、其他事项
1、数据汇总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数据汇总、校验核准后上报;
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6890085@qq.com;如需参阅去年校验通过的数据,联系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科(石湖校区行政楼三楼3212室) 虞老师,联系电话:0512-69379153; 校内号:69153或86119 ;
3、本次省数据上报不再组织集中学习,如有疑问务必电话咨询。
请相互转告!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