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15 点击数:

苏财规〔2011〕15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制定的《标准》主要是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设备等三类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省级各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省级社会团体的资产配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是单位新增资产的最高限制标准,不是必需配备的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低能耗设备。各单位现有资产超过配置标准的或价格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新增资产时,再按此标准执行。现有资产在数量上未达到配置标准的,根据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逐年安排资金购置。

四、本《标准》是部门和单位编制预算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的基本依据。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本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另行申报审批。

五、本《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今后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我厅将适时作适当的更新和调整。

六、本《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

项目

价格上限标准

实物量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办公家具

一、办公室家具

1、厅级干部办公室

正厅18000元/间,副厅16000元/间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15年

2、处级干部办公室

正处8000元/人,副处6000元/人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15年

3、处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3000元/人

办公桌椅每人1套,客人座椅每室2张;文件柜每室1套,书柜每室1套;茶几每室1张及其他各项。

15年

二、会议室家具

600元/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年

三、接待室家具

700元/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15年

空调设备

一、中央空调

10000元/冷吨

专业标准

15年

二、多联机空调

350元/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13千瓦

15年

三、分体空调

1、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房间

2500元/台

1匹挂机1台

10年

2、使用面积15至25平方米房间

3000元/台

1.5匹挂机1台

10年

3、使用面积25至30平方米房间

5000元/台

2匹机

10年

4、使用面积30至40平方米房间

7000元/台

3匹机

10年

5、使用面积40至60平方米房间

10000元/台

4匹机

10年

6、使用面积60至80平方米房间

12000元/台

5匹机

10年

7、使用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房间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办公设备

一、计算机

1、台式电脑

6000元/台

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台;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20%配置单位公用台式电脑

5年

2、笔记本电脑

12000元/台

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每人1台;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30%配置单位公用笔记本电脑

5年

3、保密电脑

6000元/台

根据岗位需要另行配置

5年

办公设备

二、打印机

1、A3网络打印机

15000元/台

每个处室可配1台

5年

2、A4普通激光打印机(可带网卡)

5000元/台

每间办公室可配1台

5年

3、其他打印机

主要为票据打印机,彩色打印机,根据需要配备

5年

三、复印机

1、高档复印机

50000元/台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6年

2、中档复印机

22500元/台

每个处室可配1台

6年

四、速印机

46500元/台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文印室可配1台

6年

五、扫描仪

1、高速双面扫描仪

35000元/台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8年

2、便携式扫描仪

2500元/台

每个处室可配1台

8年

六、传真机

2200元/台

每个处室1台

6年

七、碎纸机

900元/台

每个处室1台

6年

八、投影仪

1、可移动投影仪

25000元/台

每个单位可配1台,编制内实有人数100人以上可增配1台

8年

2、固定投影仪

28000元/台

每个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1台

8年

九、数码摄录设备

1、高档相机

25000元/台

每个单位可配1台

8年

2、数码相机

4000元/台

每个处室可配1台

6年

3、数码摄录机

8000元/台

每个单位可配1台,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以上可增配1台

8年

十、会议室音响设备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130000元/套

每个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套

10年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80000元/套

每个50至100平方米的中型会议室1套

10年

十一、电视机

5000元/台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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