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殷明 时间:2026-03-09 点击数:

苏州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固定资产登记包括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和固定资产变更登记。新增固定资产,包括新购置、接收捐赠、接收调拨、基建维修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更主要包括资产基本信息调整、原值变动、使用单位变更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其具体分类如下:

(一)单位价值1500元(含)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二)图书资料标准参照苏科大[2019]201号《苏州科技大学财务核算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单位价值1000元(含)及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

(四)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批量价值在50000元(含)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家具、图书、用具及装具等)。

第四条 新增固定资产登记

(一)登记方式

新增固定资产通过“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库”登记。

(二)登记流程

1.单位资产管理员或保管人核实资产情况,单项10万元和批量50万元以下的资产由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单项10万元(含)或批量5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完成填写资产验收单(附件一);

2.验收合格后,登记资产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二);

3.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登记内容

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型号规格、数量(面积)、单价(原值)、产地、厂家、产品序列号(如有)、存放地点、启用日期、保管人、使用部门、使用方向、取得日期、取得方式、供应商、发票号、经费号等资产基本信息。

(四)证明材料

固定资产登记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所有材料扫描上传至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纸质材料由资产管理员存档备查。

1.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资产价值证明(发票等),验收证明(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的入库验收单,资产图片等)。

2. 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提供捐赠协议(含捐赠固定资产明细、价值证明等)。

3. 接收调拨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调拨文件(含调拨固定资产明细等)。

4.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结转固定资产,并提交《基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表》。

5. 对于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可按照估计价值入账,提交《暂估入账表》,并在六个月内办理竣工决算并按实际成本调整入账价值。

(五)资产标签

新增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后,保管人或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固定资产标签须是学校统一格式,粘贴在固定资产的显见位置,应避开热源且保持清洁,避免水渍、油渍、试剂等污染。若不慎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更换粘贴。

第五条 固定资产变更登记

(一)基本信息调整

固定资产基本信息的维护由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员或保管人负责。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保管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进行调整时,单位资产管理员或保管人应及时核实、登记,并留存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原值变动

固定资产原值变动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资产归口管理员负责审核。

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原值变动原因、变动金额。需提供验收人(证明人)签字的验收单、发票等有关材料。

(三)使用单位变更

固定资产校内使用单位变更的,资产调拨双方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留存交接文档。变更流程如下:

1.调出方资产管理员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提出调拨申请,由调出方分管领导审批;

2.调出方资产管理员从资产管理系统导出《固定资产调拨单(部门调拨)》,由双方资产管理员、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将纸质调拨单交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国资系统中审批;

4.调入方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在系统中审批。

第六条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的财务核算。财务处应及时完成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变动、单位间调拨的财务记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

第七条 固定资产登记要求

(一)新增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

(二)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名称应规范、正确,分类应细分至资产分类末级。

(三)固定资产登记的存放地点应精确到楼宇的房间号。若存放地在校外,登记时要备注确切地点,并且在报废时资产要拿回学校处置。

(四)固定资产登记的保管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保管人必须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对于一些部门公用的资产,使用部门应明确资产保管人。

(五)资产使用单位之间变更资产登记,须双方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苏州科技大学资产验收单

使用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20              

招标编号

 

经费来源

 

发票号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出厂编号

厂家

保管人

存放地

验收情况

1

 

 

 

 

 

 

 

 

 

 

 

2

 

 

 

 

 

 

 

 

 

 

 

3

 

 

 

 

 

 

 

 

 

 

 

4

 

 

 

 

 

 

 

 

 

 

 

5

 

 

 

 

 

 

 

 

 

 

 

合计金额

 

使用部门验收人

(2人及以上,保管人必须签字)

 

使用部门主管领导

(科研项目列支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名)

 

财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注:1、单台(套)大于十万的设备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书》;

    2、单项10万元(含)和批量5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项目使用部门会同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验收,其他资产由项目使用部门组织验收;

    3、招标采购项目须填写招标编号,自行采购项目填无;

4、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000元、500≤低值资产通用设备<1000元:国标分类第2大类;

5、固定资产专用设备≥1500元、500≤低值资产专用设备<1500元:国标分类第3大类。


附件二: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登记流程

第一步 登录系统

方法一:

1.  进入校园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单击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系统;

 

2.  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单机登录。账号密码不记得的可咨询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

 

方法二:

1.  单击校园网主页右下角融合门户;

 

2.  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3.  点击融合门户资产系统。

 

 

第二步 登记资产信息

固定资产信息登记:

1.  在资产系统中,我的工作台    主页,点击固定资产入库;

 

2.  在入库单标签页填写资产基本信息,信息应填尽填,越详细越好。方便后续清查核对。

 

3.  一套系统中有多样实物的,要在单个资产附件标签页中列清明细,并在入库单标签页备注中注明:详细清单见单个资产附件。

 

4.  在附属文档标签页上传发票、支付记录(如有)、入库验收单以及资产实物照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附属文档审核入库单。

 

 

 

5.  检查所有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低值耐用品资产信息登记:

1.  在资产系统中,我的工作台    主页,点击耐用品入库;

 

2.  在弹出页面填写资产信息。耐用品一经管理员审核通过无法修改,所以填好后一定要检查确认,特别是金额、发票号、供应商信息。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是一定要仔细核对老师提供的发票及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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