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苏州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第三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含股权减持)、置换、报废、报损及对外捐赠等。

第四条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处置: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或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需要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年限参考《政府会计准则第 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第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一)单位申报

固定资产处置申报实行网上审批和线下签批双流程。资产使用单位在“江苏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资产处置申请,并且根据不同的资产处置方式提供纸质材料。

(二)资产调剂

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厉行节约,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资产处在收到资产使用单位的处置申请后进行汇总,发布调剂公告,并协助有资产调剂意向的单位和教职工办理调拨手续。

(三)部门审核

资产处汇总拟处置固定资产数据,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必要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拟处置单项或批量资产账面价值在300万元以上或认为需现场查看的处置事项,资产处组织现场察看抽查。

(四)专家鉴定

资产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形成书面鉴定意见。鉴定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位专家具有高级职称。

(五)学校审批

资产处审核完成后,将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报党委常委会审批。非授权范围内资产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还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公示和行文

授权范围内资产处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发布处置文件。非授权范围内资产处置,由资产处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批复文件进行处理。

(七)处置

机动车辆和电子废物的处置,严格执行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的相关规定。电子废弃物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电视机、服务器(涉密的除外)。非电子类报废家具、仪器设备原则上采用拍卖、招投标等公开进场方式实施实物处置。在资产处置前,原保管使用单位须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账务处理

根据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及相关材料,资产处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处置资产进行核销,财务处同步进行账务核销。

(九)备案

资产处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记录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事项,定期将资产处置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条 根据处置方式和资产类型,资产使用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表:资产使用单位在“江苏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资产处置申请,由部门分管领导在系统中审批同意后,打印《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表》并签字加盖公章;

2、固定资产处置说明(说明模板见附件1):说明处置资产的事由、原值、数量、净值、实物数量和完整情况、存放地点等。

3、技术论证报告(单价超过20万元拟报废固定资产需提供),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的编号、原值、净值、规格型号,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及有关修复价值等,并附上固定资产照片。

4、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拟报废固定资产需提供《固定资产报废专项说明》(说明模板见附件2)。

5、盘亏、毁损、丢失、被盗的拟报损资产情况说明,附有关鉴定证明(如保卫处和公安部门的报案、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缴款证明等,赔偿金额按照固定资产赔偿实施细则规定计算并上缴财务处)。

6、房地产处置(包括出售、拆迁、拆除、置换)需提供:(1)能够证明房地产原值的有效凭证,如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副本、原始价值入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2)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件;(3)属于房地产拆迁的,还需提供:1)拆迁文件或公告;2)拆迁补偿协议;(4)属于房地产拆除的,还需提供:1)技术鉴定表;2)拆除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5)属于房地产置换的,还需提供:1)置换事项情况说明;2)房地产置换协议(意向性协议)。

7、车辆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需提供:(1)能够证明车辆原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调拨单、原始价值入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2)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复印件;(3)毁损另需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出险单;(4)被盗车辆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

8、报废的仪器设备如系海关监管的进口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带有放射性、腐蚀性或涉毒性等危险源的仪器设备,单位申请时应特别申明。

9、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涉密资产的处置按照学校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或存在发现违规行为后隐瞒不报、处理不力等情况的,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问责措施;构成违纪应承担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21130

 

 

附件1

XXXXXX单位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说明

我单位拟申请处置一批固定资产,数量XXX,账面原值XXX元,账面净值XXX元。

一、处置理由:×××(全部达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丢失等),处置方式(报废、盘亏报损、出售、转让、置换、无偿调拨、对外捐赠等)

二、实物情况

资产分类

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空调

电视机

服务器

其他

台式

便

实物数量

 

 

 

 

 

 

 

 

 

 

实物存放地点:XX校区XXXXXX 室(为避免误搬遗漏,建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电视机、服务器等电子类资产回收前贴好资产标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未达年限报废固定资产、单价20万以上的固定资产等。

 

                                                          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

                 资产使用单位管理员:

   XXXXXXXX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报废

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分类

资产名称

型号

数量/面积

原值

净值

取得日期

使用部门

使用人

存放地

 

 

 

 

 

 

 

 

 

 

 

 

 

 

 

 

 

 

 

 

 

 

合计

 

 

 

 

 

 

 

 

 

 

资产报废专项说明:

 

 

 

 

单位:                         负责人签章:

         

评估鉴定专家对该资产毁损、报废处理意见:

 

 

 

专家签字:

           















2固定资产报废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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