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水用电协议

作者: 时间:2019-05-31 点击数:

施工用水用电协议

 

方:苏州科技大学

 

乙方: 

 

因施工原因,乙方需临时使用甲方水电。经协商,双方就施工用水用电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接驳点以后的管线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及拆除。

二、施工用水用电须单独安装水表和电表,安装费用(含人工、材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预收乙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费用收取标准为施工合同价格的2%,但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整。乙方须将费用汇入甲方指定的校财务账户。预收水电费用到账后,甲方准许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

收款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行:

   号:

四、施工用水用电数量由甲乙双方指派专人抄表,每月共同确认,水费价格按       /吨结算,电费价格按       /kwh结算。

五、如乙方预交水电费用余额不足20%,须视施工进度情况及时补交。如余额不足5%,甲方将暂停施工水电的供应。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已发生的水电费用后,甲方无息将预收费用余款退回给乙方。

六、临时用水用电管线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施工过程中须严格保证消防储备水量。

七、施工及办公生活用水严禁从消火栓取水,一经发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200~5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将在预收款中扣取。

八、严禁在甲方指定的用水用电接驳点外乱拉乱接,一经发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1000~50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将在预收款中扣取。九、施工过程不得浪费水电,一经发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1000~50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将在预收款中扣取。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苏州科技大学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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