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安全科 审核:马春兰  时间:2026-09-24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精神,结合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形势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全面摸排实验室运行情况,建立假期实验室运行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掌握开放运行与封闭停用实验室清单、留校实验人员及导师安排、实验类型和风险等级、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分布情况,并实行动态更新。同时,放假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排查Ⅰ级、Ⅱ级风险实验室及危化品仓库、气瓶间、危废暂存间、配电室等重点场所,检查水电气、通风、消防、监控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对发现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严格管理,规范留校实验。

假期留校实验实行严格审批管理,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生物安全、放射性等高风险实验原则上不安排;确需开展的须提级审批,落实两人在场、全程值守。严禁安排学生单独实验,严禁未通过安全准入人员进入实验室。危化品落实双人双锁、流向登记,气瓶固定牢靠、及时关闭阀门。

四、节后复工,落实安全检查。

节后实验室启用前须按重启流程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路线路、水管气路阀门、通风系统及消防应急设施。长期停用设备须经专业人员检修后方可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对节前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不得启用。

五、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健全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假期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六、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统计中秋、国庆假期开放实验室情况(见附件1),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于2026年9月2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8432706@qq.com,原件由单位留存备查。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12-68099155。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中秋、国庆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统计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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