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须严格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二、全面排查隐患,实施分类管理
1. 对于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须在离场前完成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断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
2. 对于假期仍需开放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人员准入与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
三、严格过程管控,规范实验活动
假期内所有实验活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实验前必须完成:项目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
2. 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教师全程在场指导与监护。
3. 严禁:实验过程中出现无人值守情况。
4. 原则上不得开展:高危实验。确需开展的,必须确保防护措施完备,并提前向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5. 原则上不接收: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确有必要的,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严格审批并备案。
四、做好开放报备,按时提交信息
请各单位统计寒假期间拟开放的实验室情况,按要求填写“寒假期间、涉危、通宵开放实验室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 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78432706@qq.com,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8963666508。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将采取现场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规操作的实验室,将立即责令整改或暂停其使用。凡因管理失职、违规操作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确保各项要求传达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寒假期间、涉危、通宵开放实验室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