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实验室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虞春妹 时间:2025-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库填报要求及数据采集工作分解任务,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场所、实训场所、实验设施以及承担的相应实验教学任务等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数据填报

填报表: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

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2-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7-13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数据。

二、数据采集时间段

本次数据采集表格中提到的时点和学年采集时间为:

时点:截止到20251231日,即按照目前本学期的现状时间采集;

学年:是指上一学年,即202491日到2025831日。

三、其他说明

1、数据报送截止时间: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为基础数据提交时间为1220日之前,其它表格提交截止时间为1225日之前,请务必按时提交,部门数据汇总、校验,通过后方可上报。

2、请认真填报相关表格(2025年数据采集表格见附件1; 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及采集要求见附件2;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和代码见附件3),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6890085@qq.com

3、部门联系人、电话:虞老师 0512-6937915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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