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实验室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虞春妹 时间:2025-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库填报要求及数据采集工作分解任务,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场所、实训场所、实验设施以及承担的相应实验教学任务等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数据填报
填报表: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
表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表2-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表7-13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数据。
二、数据采集时间段
本次数据采集表格中提到的时点和学年采集时间为:
时点: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即按照目前本学期的现状时间采集;
学年:是指上一学年,即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
三、其他说明
1、数据报送截止时间: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为基础数据提交时间为12月20日之前,其它表格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之前,请务必按时提交,部门数据汇总、校验,通过后方可上报。
2、请认真填报相关表格(2025年数据采集表格见附件1; 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及采集要求见附件2;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和代码见附件3),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6890085@qq.com。
3、部门联系人、电话:虞老师 0512-6937915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