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填报的通知

作者:虞春妹 时间:2025-05-26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科技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及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5〕100号)的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管理数据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建账在册的用于科研工作,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均需填报。大型科研仪器一般不包括辅助设备、配件、医疗诊断治疗设备、服务器、老旧仪器、连续在线监测仪器、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处于调试状态的仪器、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仪器不纳入绩效评价。

二、填报内容

  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填报内容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的基本信息、运行服务情况和单位管理情况。

  1、大型科研仪器信息(采集、填报参考附件1)

  包含基本信息、管理信息、功能指标、服务信息、2024年度仪器运行使用信息。

提示:

 (1)严格对照仪器日常运行记录台账,统计机时、收入等,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合理。

 (2)根据我省大仪开放共享有关政策,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可纳入绩效工资增核管理,各部门应客观真实准确填写对外共享服务收入,并提供对外共享服务清单和用户联系方式。用户联系方式需准确,将用于用户评价调查。

2、管理部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年度总结(提纲参考附件2)

  包含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成效和对外共享服务成效。

提示:

 (1)运行成效主要指通过开放共享支撑部门的重大科研任务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需体现仪器发挥的作用;列举1-2 个典型案例,具体说明取得成果情况。每个案例 500 字以内。

 (2)对外共享服务成效主要指通过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其他单位科研任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重点说明依托“江苏省科技创新券”开展共享服务情况,需体现仪器发挥的作用.列举1-2 个代表性案例列举,每个案例500字以内。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数据填报并提交(5月31日前)

  目前已经将须填报的仪器分配到各学院账号上,各学院登录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s://yqgx.jssic.cn、相关二级学院账号见附件3。已经纳入省平台的设备请核对省平台的大型科研基本仪器信息是否准确,首次纳入省平台的需添加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然后填报相关运行服务情况。各相关学院请及时完成数据填报,同时撰写本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年度报告》并于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416890085@qq.com。

2、整理数据并上报(6月4日前)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查、整理、汇总全校数据,现场核实后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

四、注意事项

  本次填报数据将用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动员,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数据填报,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锦健、虞春妹  联系电话:6937915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
526

附件1:开放共享仪器信息填报说明书.pdf 

附件2: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年度工作总结提纲).pdf

附件3: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数据填报相关学院名单及账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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