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合理规范,避免重复购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近期将开展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论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拟于2025年、2026年使用学校各类预算资金购置单台套10万(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此次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经论证通过设备将纳入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
二、论证原则
各单位需对申购设备严格把关,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建议提交论证申请:
1.学校已有同类设备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
2.在上年度江苏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院或单位:
(1)大型仪器设备较长时间闲置,存在年有效运行机时数为0的大型仪器设备的;
(2)年有效运行机时数800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台数占总台数的比例在30%及以下的。
(3)拟购设备预计年度运行机时过低;
(4)单台套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共享承诺表述含糊不清,没有明确表明开放共享意愿。
(5)选型理由不充分。仅调研一个产品,没有对设备功能、相关技术指标及价格等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排他性等进行比较分析;
(6)申购单位缺乏合适的专职/兼职实验管理人员、仪器设备操作人员;
(7)保障性条件(物理空间、水、电、环境等)未落实;
(8)涉及危险性的设备未进行安全评估,无应急处理预案。
三、论证流程
1.大型仪器申购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申购仪器设备概况和可行性论证项目部分,如需查询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存量情况,请与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2.各单位对申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集体评议,形成明确意见后在论证报告院(系)意见栏填写;
3.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5年4月4日下班前统一将申报材料(附件1、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其中纸质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对申购设备论证报告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集中论证,形成专家组论证意见。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科研院所加强统筹谋划,提前规划,认真填报审核,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导致采购计划推迟。
2、论证是购置设备的前置条件,凡没有通过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近期将不予购置。
联系人:王英力
地 址:石湖校区行政楼3207
联系电话:0512-69379152
电子邮箱:2276024846@qq.com
附件1: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2025版).docx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