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天宇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24】42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要求编制我校2025年资产配置计划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建设江苏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实行“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各单位在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前要提前做好基础工作,了解本单位资产存量和使用状况,按照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确定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合理申报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二、编报范围
本次资产配置预算为全口径申报,凡计划在2025年度新购(配置)固定资产(含软件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以下简称资产),都必须按要求填报相应表格,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
固定资产指《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见附件二)中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含车辆)、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六大类。
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三、编报要求
1、各单位全面排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计划申报;逐项填写《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做到有计划安排,应报尽报。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5年资产配置预算填报工作,合理安排布置,按时完成申报材料上交,确保学校整体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3、各单位上报配置预算计划后,学校以“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平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遵循费用和项目相匹配的原则,将计划表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厅审核。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汇总表》(见附件一),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相关材料9月10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科行政楼3207室,并将电子档一起发送至邮箱445896177@qq.com。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69379120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2日
附件一: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汇总表.xlsx
附件二:国标资产分类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