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古丽娜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彻底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深入查找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属本科院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苏教财函〔2024〕17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自查自纠(以下简称自查自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排查风险、整治问题、消除隐患”为主要目标,重点查找各单位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畅、制度执行不严格、业务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自查自纠范围

各单位以2024年4月10为基准日,清查所有国有资产(不含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情况,包括长期固定期限出租出借、短期临时性出租出借、有偿出租、无偿出借,以及通过委托经营、校企合作共建科技园、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方式形成的国有资产非自用情况。主要范围包括:

(一)大宗土地、房屋,主要包括新、老校区内的土地及其建筑物、临街门面房等资产;

(二)师生生活保障用房,主要包括食堂、超市、浴室、洗衣房、理发店、咖啡店等场所;

(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校外企事业单位租借的教室、报告厅、计算机房、体育运动场(馆)等,以及用于校企合作研究或校外企业科研实验、小规模生产的实验实训室、大宗专业科研设备等;

(四)校内其他供校外各类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场地或空间,用于安装使用自助售卖机、通信塔台、自助充电桩、光伏发电设备等。

、自查自纠重点

(一)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情况。资产出租出借是否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开展,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是否纳入内部控制体系。

(二)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情况。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是否按照校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集体决策,是否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三)价值评估及备案情况。对外出租的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价值评估,并按规定对评估价值进行备案。

(四)公开招租情况。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产权交易机构实行公开招租;采取其他方式招租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租金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合同签订及管理情况。是否与承租方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并将合同报送审批部门备案;房产租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好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承租方是否存在转租、私自改变租赁用途等问题。

(六)出租收益上缴财政情况。出租收入是否由学校收缴到位,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出租事项备案登记情况。对外出租的房产是否按规定在资产管理系统内进行信息登记备案,并按要求对合同及租金收入情况进行登记。

(八)食堂运营管理情况。学生食堂是否对经营主体实行“零租金”,是否存在以“管理费”“捐赠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食堂承租方是否存在将餐饮窗口对外转包分包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5日)。

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范围,组织力量开展摸底排查,排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有项目,包括资产名称、资产原值、承租主体、审批流程等情况,建立台账。对照自查自纠重点,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时限,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填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清单》(附件2)。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30日)。各单位以自查自纠为契机,深刻分析问题成因,找准管理短板漏洞,按照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根据整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精准纠治,逐一整改销号,填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总结阶段(2024年6月上旬)。总结自查自纠工作整改情况、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形成学校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整体情况总结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坚决纠治出租出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上报资产出租出借的实际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各单位于4 月26日前报送《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清单》(见附件2);5月31号前报送《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2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425302988@qq.com。

 附件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清单.docx

 附件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统计表.docx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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