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申领2023年度购房补贴的通知

作者:杨文萍 时间:2023-05-31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府[199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年度教职工购房补贴的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购房补贴的资格

19981130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已购房且本人未享受或未享受满购房补贴的,或未购房但本人工龄满25年(含25年)的,均符合申领资格。

二、申领购房补贴的办法

(一)符合申领资格的教职工可至行政楼3210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若未办理,须提供购房发票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本人的《申领购房补贴教职工信息证明》(可在行政楼大厅自助办理);

3.单职工须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房改房、公有住房、经济实用房、集资建房等);

4.已完成填写的《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份)和《苏州市市区职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份)。

(二)报名登记截止日期为2023630日。报名情况将在校园网公示。联系电话:69379151(内线89151)。

三、发放购房补贴的顺序

(一)本次购房补贴专项预算总额为20万元,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排队,依序计发。

(二)申领购房补贴的教职工按下列办法排序:

1.批次顺序:离退休教职工、工龄已满25年的在职教职工、工龄未满25的已购房在职教职工;

2.每个批次内,年长者在前。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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