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启用“履约管理”模块的通知
作者:沈道远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招标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与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协同对接,进一步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流程。经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研究部署,即日起在招采系统中正式投入使用“履约管理”模块。
“履约管理”模块适用于学校招标限额(参考《苏州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上的货物类、工程类及服务类采购项目,操作步骤及说明如下:
1、合同签订。项目合同完成审签并签订后,由承办部门(如项目无承办部门,则由使用部门操作)在“合同对接”流程中完成合同备案。选择“附属文档”标签,上传已完成的合同扫描件进行备案。
2、验收登记。项目完成线下验收后,由使用部门在“履约管理”模块“验收登记”栏目中填写验收主要信息,在附属文档中上传“验收报告”扫描件。需要资产入库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在“是否对接资产管理系统入库单”选项栏中须勾选“是”,并妥善确定“资产类别”“保管人”,相关信息将直接推送至资产系统中。
3、付款登记。项目完成付款后,使用部门须在“履约管理”模块“付款登记”栏目中登记付款信息。
4、供应商评价。使用部门须在“履约管理”模块“供应商评价”栏目中填写《苏州科技大学供应商评价考核表》,应真实、公正、客观的反应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以上流程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沈道远,联系电话:0512-69379123)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