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能,持续增进维修计划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扎实保障教学科研有序开展和校园生活平稳运行,现开展2023年度维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所属且缺陷责任期已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维护和装修改造,均可申报。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实验设备、教学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由其他渠道受理,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在全面排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统筹维修项目申报,以保安全、保运行、保民生为重点,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申报项目的单项预算金额应在2万元(含)以上。单项预算金额2万元以内的维修通过日常程序处理,本通知不作要求。
3.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还需填报《2023年度立项维修申请表》,说明项目位置、范围和周边情况;分析维修的必要性;明确方案、工期等使用需求;告知现有危险源和潜在风险点,以及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供项目预算书。
4.各单位务必重视申报工作,按期提交材料,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2023年度内,临时申请单项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维修的,除处理突发安全问题外,原则上须申请单位自行解决费用,不能占用当年学校下拨的维修经费。
5.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汇总各单位申报的维修计划后,将以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平衡各部门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评估硬件设施的现状,区分轻重缓急,遵循费用和项目相匹配的原则,出台学校2023年度维修计划。
三、申报方式
填写《2023年度维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和《2023年度立项维修申请表》(见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扫描发至luojian@mail.usts.edu.cn,同步报送电子版,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联系人:罗剑,联系电话:69379151(内线:89151)。
附件:1. 2023年度维修计划汇总表
2. 2023年度立项维修申请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