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苏资统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继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共享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核查50万(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完好率,因不能正常运行(或停运或维修及上年度使用机时为零)的仪器设备,说明情况原因和具体整改措施,填写表格(附件1)于2022年5月30日前提交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二、继续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的仪器设备录入与相关信息维护工作;认真清查本单位1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每台仪器都需要安排仪器管理人员,做好运行日志及使用机时登记等记录,尤其已纳入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要求年均使用机时800小时及以上。
三、明确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外共享收费标准,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公示。所有共享收费都要按照实际共享情况结算费用,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共享收费通过校内转账的方式结算,按照公示价格收费,每学期至少一次,及时结算;大型仪器设备校外共享收费须按照公示价格收费,按照一单一结方式结算费用。
四、做好大型仪器设备新购前的论证工作,了解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2022年版)。
五、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排查问题情况表
材料提交:石湖校区行政楼3212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科 蒋老师 电话:68099155 电子邮箱:478432706@qq.com。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