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场所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2021年以来,学校先后出现实验室通风橱电路短路、计算机机房电路短路情况,上述事故因发现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但也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贯彻落实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认真完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现对各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安全自查机制,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方案

1.各单位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建立常态化实验室、机房自查检查机制,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制定安全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阶段工作成效、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工作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要进行暂时关闭处理,待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3.各单位根据自查和学校现场检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于自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水路、电路等问题,及时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进行维修安排。

三、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重视高危领域。重点关注危化品存放、取用管理、废液管理、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辐射装置、水电安全等高危领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使用正常安全。

3.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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