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作者: 时间:2017-11-02 点击数:

常用电话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设备处: 69379156

保卫处: 69379110(石湖校区)

68091472(江枫校区)

68782739(天平校区)

一、一般安全守则

1.进入实验室前须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及时做好各类记录。

2.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实验特点和可能潜在的安全隐患、应急措施等,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手段。

3.应熟悉实验室内及周边应急设施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4.实验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验时需有2人同时在场。

5.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6.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禁止使用取暖设备,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物品,禁止在实验室内嬉戏打闹。

7.对于特殊实验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相关培训后,持证上岗。

8.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等。

9.如非需要,所有仪器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10.实验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等)一律不得带入非实验区(如办公、休息、会议等区域)。

11.实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措施,不得冒险继续实验。

12.如发生实验事故,应遵循应急预案,冷静处理,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故;如控制不住,应及时撤离所有人员。

二、消防安全

(一)常见隐患

1.实验室建设或改造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不规范。

3.消防通道不通畅。

4.用电不规范,明火随意使用。

(二)火灾的扑救

1.救火的原则和器械使用

1.1救火原则。在火灾初期,应大声呼喊,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扑救并立即报警,扑救时应遵循“控制源头、迅速扑灭、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1.2报警内容和要求。报警内容要讲清“三要素”,即讲清起火单位详细地址(含楼宇和房间号);讲清起火物品,火势大小,是否有易爆、易燃、有毒物品,是否有人被围困;讲清报警人的信息(姓名、单位、电话号码)。待消防值班员说明已派员出警,方可挂断电话,且应立即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1.3灭火器的使用

拉开保险插销

握住皮管,将喷

嘴对准火苗根部

用力握下手压柄喷射

注:除酸碱式灭火器外,其他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能喷出

1.4消防栓的使用

2.自救逃生

平时应熟悉实验室的逃生路径、逃生指示牌(灯)、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积极参与应急逃生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2.1熟悉实验室的逃生通道,出现紧急情况须保持冷静,认清方向,迅速撤离;应尽量往楼层下面跑,如通道被烟火封闭,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天台、窗户等逃生。

2.2为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引起窒息,可采用湿毛巾、口罩遮鼻,并匍匐撤离。

2.3禁止通过电梯逃生,如楼梯已经烧断,则可通过在固定的物体上(如窗框、水管等)拴绳子、也可将床单撕成条连接起来,然后手拉住绳子缓缓而下。

2.4如房间外火势大而致无法撤离,应退居室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也可在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并向窗外伸出衣物或其他物品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2.5如身上着火,应迅速撕脱去衣物,或通过用水、就地打滚、覆盖厚重衣物等方式灭火,或就近利用应急喷淋装置灭火,切不可奔跑。

2.6撤离火场后,不要贪恋财物,不得轻易返回。

 

三、水电安全

(一)用电安全

1.确保实验室内设备用电的电路容量充足,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用电设备需单独接线。

2.仪器设备状态确认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使用完毕后,按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正确关闭设备及电源。

3.用电设备应远离热源或可燃物,有良好的散热环境,接地、接零线等良好;不得擅自改接、改装电路电器,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4.使用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手脚干燥,如接触到潮湿环境,切勿启动或者触摸电器设备。

5.对于高电压、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产生静电火花等。

6.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后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如无法断电,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者沙等不导电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二)触电救援

1.迅速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

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身体。

2.实施急救。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处并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迅速给予急救同时拨打“120”,尽快就医。

(三)用水安全

1.了解实验室各级自来水管道阀门的位置。

2.自来水龙头做到人走必关;如需在无人状态用水,必须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

3.水槽和下水口须保持通畅,如有漏水或者堵塞现象,应及时联系维修、疏通。

4.定期检查、预防漏水。

四、化学品安全

(一)化学品采购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需通过设备处、保卫处及院系等相关部门审批,由学校统一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定点按相关文件规定和流程采购。

2.一般化学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3.不得通过非法途径私自购买各类危险化学品,禁止网购危险化学品。

(二)化学品保存

1.一般原则

应做到所有化学品和配置试剂“标签明确,信息完整”;存放场所整洁、通风、隔热,远离热源和火源;实验室内禁止存放大量试剂、易燃易爆、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严禁混放试剂;实验室应有准确的台账并及时更新;依法、及时处理废旧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存放原则

2.1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存放在专门的危化品仓库和不易移动的药品柜内,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2.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宜存于2 0℃以下,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2.3 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2.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2.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2.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

2.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于煤油中;黄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2.8易水解的药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2.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2.1 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三)化学品的使用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化学品的使用说明书,了解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严格按照试验规程操作,减少药品浪费;在不影响实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用少毒少危险性的药品替代高毒、高危险性的药品。

3.保持实验环境通风良好;实验操作中,不得直接接触药品,不得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严禁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4.实验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穿着防护服、佩戴需要的护目镜等。

(四)化学废弃物处置

1.一般原则。应做到不随意丢弃或排放废弃液、物,遵循兼容相存原则,及时用带盖容器进行收集,贴上《苏州科技大学化学废液(物)分类装箱清单》标签。

2.对于含有一般重金属、含汞、含砷无机废液以及含卤素的有机废液,必须单独收集,不得混存。

3.送废人员应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化学实验废弃物登记表》后,将废弃物在指定时间送至清运集中地,并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4.废气排放前必须经过吸收、分解处理,才能排放。

(五)应急救援

发生化学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老师,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然后送医院治疗。

1.化学烧伤

应立即脱去沾染化学品的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避免扩大烧伤面。烧伤面较小时,可先用冷水冲洗3 0分钟左右,再涂抹烧伤膏;当烧伤面积较大时,可用冷水浸湿的干净衣物(或纱布、毛巾、被单)敷在创面上,然后就医。处理时,应尽可能保持水疱皮的完整性,不要撕去受损的皮肤,切勿涂抹有色药物或其它物质(如红汞、龙胆紫、酱油、牙膏等),以免影响对创面深度的判断和处理。

2.化学腐蚀

应迅速除去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用合适的溶剂、溶液洗涤受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若溅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使用应急洗眼器或瓶装纯净水);如果只溅入单侧眼睛,冲洗时水流应避免流经未受损的眼睛。

3.化学冻伤

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用4 0℃左右温水将冰冻融化后将衣物脱下或剪开,然后在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的同时,尽快就医。严禁用火烤、雪搓、冷水浸泡或猛力捶打等方式作用于冻伤部位。

4.吸入性化学中毒

4.1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毒源(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并通过开启门、窗等措施降低毒物浓度。

4.2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护面具和防护服。

4.3尽快转移病人、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同时拨打1 2 0求救。

5.误食性化学中毒

5.1误食一般化学品。为降低胃内化学品浓度,延缓其被人体吸收的速度,保护胃粘膜,可立即吞服牛奶、鸡蛋、面粉、淀粉、搅成糊状的土豆泥、饮水等,或分次吞服含粉末活性炭(一般1 0克~1 5克活性炭大约可以吸收1克毒物)的水进行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5.2误食强酸。立刻饮服200毫升0.17%氢氧化钙溶液、或2 0 0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6 0毫升3~4%的氢氧化铝凝胶、或者牛奶、植物油及水等,迅速稀释毒物;再服食10多个打溶的蛋做缓和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因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遇酸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故不要服用。

5.3误食强碱。立即饮服5 0 0毫升食用醋稀释液(1份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再服食橄榄油、蛋清、牛奶等,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5.4误食农药。对于有机氯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可用1~5%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随后灌入60毫升50%硫酸镁溶液;禁用油类泻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对于有机磷中毒,一般可用1%食盐水或1~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误服敌百虫者应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禁用碳酸氢钠洗胃。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6.气体爆炸

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疏散人员、转移其他易爆物品,拨打火警电话。

五、生物安全

1.生物实验室门口须配有生物危害警示标识,门常闭,未经允许不可入内。

2.应定期对生物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

3.实验生物样本须做好保存、实验、销毁记录。

4.饲养实验动物或进行动物实验,必须在实验室内完成;使用动物,需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要求提供《动物质量合格证书》。

5.生化固废应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收集,生物制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对于生物污染过的废弃物,须先灭菌后再送储。

6.发现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影响范围,并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处、保卫处报告。

六、辐射和激光安全

1.辐射安全

1.1购买和使用放射源装置的单位须经学校报政府环保部门审批,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购买。实验场所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对放射源实行专人专管。

1.2涉辐人员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并定期复训。

1.3涉辐人员从事涉辐实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佩戴个人计量表;涉辐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特殊职业健康体检。

1.4学生在进行实验之前,必须接受安全防护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负责。

1.5放射源如出现泄漏,应立即关闭门窗、通风系统,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严密管控现场。

1.6放射源报废须向环保等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报废回收。

2.激光安全

2.1激光装置上和相关实验室必须张贴清晰的警示标志。

2.2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设备操作期间,必须有专人看管。

2.3进行实验前,需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并且接受相应的眼部检查;实验室人员需定期复查眼部。

七、特种设备安全

(一)气体钢瓶

1.实验用气体需从具有生产气体资质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2.使用单位应拒收标示不清、存在残破缺损配件等的气体钢瓶。

3.使用单位应保持钢瓶周围环境安全,不得存放于走廊等公共场所,气瓶存放应妥善固定,并悬挂气体钢瓶状态标识牌,有专人管理。

4.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5.如发现气体泄漏,应立即关闭气源,开窗通风,疏散人群。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开关电源。

6.钢瓶内气体一般不应用尽,需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

(二)压力设备

1.压力设备必须定期安检,确保其安全有效。如长期停用后启用,须重新安检后方可启用。

2.压力设备使用专人专管,管理员须持有专业培训资格证,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上报。

(三)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设备须专人专管,持证上岗;实验人员需穿戴安全防护装置。

2.设备需定期检验维保,确保其安全有效;在使用起重机械前,还应认真检查。

3.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定载重量的物体。

4.严禁在起重机械操控范围内站人。

八、其他设备与设施安全

使用设备前,需了解设备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于精密仪器或贵重仪器,应制定专门操作规程,配备稳压电源、UPS不间断电源,必要时可采用双路供电;设备使用完毕需及时清理,按正确程序和步骤关闭设备和电源,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工作;设备如出现故障,应暂停使用,并及时维修。

(一)机械加工设备

机械加工类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夹、卷等事故。一般应有护罩等安全防护设备;实验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护具(工作物和工作手套),束缚好头发和衣物,严禁佩戴首饰、领带、长丝巾等易被卷入机器的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二)通风橱柜

通风橱在使用前需检查抽风系统是否运作正常;柜内和下方,不能存放化学制品;操作时,应距离通风橱内至少15cm;实验过程中,人员头部和上半身严禁伸入柜内;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关闭玻璃视窗。

(三)加热设备

1.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

2.使用加热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中不得擅自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4.加热、产热装置须放置在阻燃、稳固的实验台或者地面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

5.严禁使用电热设备烘烤有机溶剂等易燃、可燃挥发品。

6.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7.实验室一般不使用明火电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向学校设备处申请《明火电炉使用许可证》。

8.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份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9.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将水溅到电器盒里。

10.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11.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四)高速离心机

1.高速离心机必须安放在平稳、坚固的台面上。启动之前要扣紧盖子。

2.离心管安放要间隔均匀,确保平衡。

3.确保分离开关工作正常,不能在未切断电源时打开离心机盖子。

(五)冰箱

1.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周围不得有热源、易燃易爆品、气瓶等,且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

2.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应粘贴警示标识;冰箱内各药品须标签清楚,并定期清理。

3.危险化学品须贮存在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存放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避免试剂挥发至冰箱体内积聚。

4.存放强酸、强碱及腐蚀性的物品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放于托盘内。

5.存放在冰箱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防止因开关冰箱门时造成倒伏或破裂。

6.食品、饮料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冰箱内。

7.若冰箱停止工作,必须及时转移化学药品并妥善存放。

(六)应急喷淋、洗眼装置

1.应爱护应急喷淋、洗眼装置,保持使用通道畅通,不得在未发生相关的实验事故时使用喷淋装置(检测除外)。

2. 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清洁,保证其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3.紧急情况下,人员站在应急喷淋的喷头下方,拉动应急喷淋装置上的拉钩进行喷淋灭火、冲洗。

4. 紧急情况下,取下洗眼器防尘盖、握住手柄对准眼部(面部)、按下(推下)手柄出水、松开手柄关水、按下手柄并推上按钮可持续出水。

5.实验人员应了解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经过演练。

附件1.常用安全标识

附件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我已经认真学习了《苏州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并熟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本人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加强本手册中未涉及的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所处实验室周边的应急设施及其正确使用方法、了解所处实验室和所涉实验项目中潜在的危险源、学习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并做好警示和告知工作。如因自己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学号(工号):

身份证号: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联,本联由所在单位存档备查。(第一联)

附件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我已经认真学习了《苏州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并熟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本人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加强本手册中未涉及的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所处实验室周边的应急设施及其正确使用方法、了解所处实验室和所涉实验项目中潜在的危险源、学习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并做好警示和告知工作。如因自己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学号(工号):

身份证号: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联,本联由所承诺人保管。 (第二联)

主要参考资料

1.《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2.《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

3.《清华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4.《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5.《高校化学类实验室安全与防护》(冯建跃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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