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防台风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安全科 审核:马春兰 时间:2026-10-23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蔷琵”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实验室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提醒,落实防范责任。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和学校工作部署,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实验室及相关师生,明确实验室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的具体任务,提前落实防范措施。
二、提前排查隐患,做好防风防涝。 在台风影响前,对所属实验室、仪器平台、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点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地下室、低洼区域、顶层及迎风面实验室,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排水是否通畅、有无渗漏隐患。对存在进水风险的部位,提前做好防护;涉及建筑维修、室外设施加固等事项,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处理。
三、分类管理设备,规范水电气使用。 对可停用的仪器设备,提前按操作规程安全停机,关闭相应水、电、气。对超低温冰箱等确需持续运行的设备,以及必要的通风、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明确管理责任,检查供电和运行条件,做好停水停电应对准备。妥善保护贵重仪器、重要样品,做好重要实验数据备份。
四、加强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泄漏和受浸。 检查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气瓶固定及危险废物规范暂存情况,确保容器完好、防护措施到位。重点做好遇水反应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的防水防潮,防止受浸、倾倒、泄漏及不相容物质接触。保持消防设施、应急器材可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五、合理调整实验,优先保障人员安全。 根据气象预警和学校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实验教学及科研安排,暂停室外实验、野外采样及无法保障安全的实验活动。对正在进行的相关实验,提前按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收尾。强风暴雨期间,不得安排师生冒险返校、巡查或抢护设备,不得安排学生单独承担应急处置任务。
六、落实应急联络,做好险情报告和恢复检查。 按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值守,相关负责人保持通信畅通。发现实验室进水、漏电、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险情,首先组织人员避险,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应急预案组织处置,涉及专业操作的由专业人员实施。台风过后,检查确认实验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后再恢复使用;受潮、进水的电气设备须经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电。
请各单位及时部署,将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和责任人员;对检查发现、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