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殷明 审核:马春兰  时间:2026-09-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5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5-2026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公高函〔20265号)要求,为保证科学、准确、及时完成数据填报,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并将统计工作具体负责人报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严格依法统计,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填报时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按字段说明规范填写。业务联系人:金兰芳,联系电话:0512-69379151

二、统计范围

我校202591日至2026831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经费等信息。

三、统计内容及时间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我校需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贵重仪器设备表》《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及《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填报表格和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数据统计和填报工作(具体填报表格和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4109366@qq.com,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3210房间),截止时间为91516:00前。

 

附件:

附件1 2025-2026 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表格

附件2 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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