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安全科 审核:马春兰  时间:2026-07-03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暑期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力抓好暑期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夏季及暑假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现就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

7月8日前,各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要求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危化品、危险废弃物、气体钢瓶、高温高压等高风险点位,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放假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带队,核查各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坚持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严格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加强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审批管理与人员准入管控。假期间仍须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履行审批报备手续,该实验室做好教师值班,严禁学生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严禁实验无人值守。不开放的实验室放假前封停,落实断水断电断气、关窗锁门贴封条,危化品、贵重仪器、涉密物品妥善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假期间、涉危、通宵开放实验室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并在7月10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12-68099155,邮箱:478432706@qq.com。

附件:假期间、涉危、通宵开放实验室统计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可下载)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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