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6〕4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细则》《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要求,对照《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逐类逐项开展排查。
检查内容将同步核查上一年度高校秋季安全检查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查及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20日至5月15日)
省教育厅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随机抽查、访谈师生员工等方式,对每所学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向被查学校反馈问题隐患,并下达《2026年高校春季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学校需按要求限期整改并递交安全检查报告。
(三)重点时段安全强化工作
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于2026年3月发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醒》相关要求,全面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深入排查并整治各类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执行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管理无盲区、无漏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整体稳定。
学校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与隐患排查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