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产盘点清查和岗位变动人员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管理科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202162)和《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苏科大[2018]14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人员变动中,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按时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做好资产盘点清查和资产交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资产盘点清查和人员变动的资产交接工作。

二、各单位2020年度资产盘点的基础上,切实做好2021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各单位盘点表附件1请于202217日前交资产管理科(行政楼3207室,联系电话69379120)。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重点核对细化本单位资产卡片信息的资产分类信息。

各单位要组织自查,对标签丢失或标签未粘贴的资产进行补贴,对标签粘贴不规范的进行修正。

三、各单位组织安排好岗位变动人员资产交接工作,确保人员岗位变动后的资产交接过程中,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包括工作范围内本人保管或管理的全部国有资产。

岗位变动人员在原岗位个人保管使用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全部留在原单位。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内部资产保管人变动资产调拨手续。岗位变动人员因工作需要保留原岗位所保管使用资产,须经资产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跨部门资产调拨手续。

学院、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岗位变动,还要移交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全部国有资产。行政主要负责人单位管理资产交接表附件2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离任人员为移交人,接任人员为接收人,学院、部门其他领导或资产管理员为监交人。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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